新华网网络舆情分析师 李向帅
□事件回放
3月18日,澎湃新闻发布题为“上亿元疫苗未冷藏流入18省份:‘这是杀人’,山东发协查函”的报道。随后,山东疫苗案引发舆论持续关注。
当天,国家食药监总局新闻发言人表示,总局对此事件“高度关注”,已经责成有关部门“立即查清疫苗等相关产品的来源和流向,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”。
3月19日晚,山东省食药监局发布了该事件的有关线索,还公布了300名买卖疫苗的人员名单。
3月20日凌晨,国家食药监总局连发两通知,要求彻查涉案产品来源去向,严惩违法犯罪行为。要求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成立专案组,尽快核实涉案嫌疑人身份,及时查明疫苗非法购销情况。
3月21日,食药监总局、公安部、国家卫计委联合发布通知,要求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、公安和卫生计生部门立即成立联合工作组,切实落实落地查人责任,共同做好非法经营疫苗案件涉案产品处置和案件查办工作。同一天,食药监总局通报了涉山东疫苗案的9家药品批发企业。
与此同时,涉及此事件的多地卫计委、食药监局对此予以表态,通报相应处置措施。
3月22日,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该案,并专门下发通知,要求各级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切实做好这一系列案件的办理工作。
3月23日,据中国政府网报道,近日,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对该案作出重要批示。
□总体舆情态势
图1.山东疫苗案舆情趋势图(不含微博)
(注:数据来源于新华网网络舆情监测系统,2016年3月18日-3月22日。)
3月18日,山东疫苗案被曝光后,传统互联网对该案件的关注度持续攀升,信息更新量在周末期间也延续了持续增长的态势。新华网网络舆情监测系统显示,3月22日当天,新闻更新量已经超过7,900条,总信息更新量已经超过12,000余条。
从该案件的媒介分布看,手机客户端的信息更新量比重已经超过了论坛和贴吧,成为网民关注此案的重要媒介平台之一。此外,该案还引发了外媒的关注,相关报道量约占总体信息更新量的2%。
图2.山东疫苗案媒介分布情况
与传统网站报道态势有所不同,社交媒体领域对该案的关注度趋势有所波动。3月18日、22日均与传统的网站报道具有较高的协同效应,出现了信息更新量的高点,但19-21日却相对偏低。这种差异,或表明,在当下的舆论环境中,传统媒体在议题设置上仍占据主导地位。传统媒体对敏感事件的持续报道,在舆论场具有“脱敏”效应,有助于激发网民参与公共事件讨论的动力和活力。
图3.山东疫苗案微博舆情趋势图
(注:数据来源于新华网网络舆情监测系统,2016年3月18日-3月22日。)
□网民观点倾向
网民认为,非法贩卖疫苗且不规范操作,行为恶劣,或再次影响网民对国产疫苗的信心。
网民“不高姐”说,山东疫苗事件这么恶劣行为,对孩子来说是多么残忍,又有多少家庭将因此而遭遇不幸?
网民“榕粉团”说,有人说很快安排孩子海外打疫苗会成产业。过来人告诉你,1.小孩(包括婴儿)打疫苗有一段时间非常密集而且必须准点,你打算一周出国一次?2.小孩出国经常要提交防疫证明,没打不让进,傻了吧?感觉外资医院如某某家的疫苗科室会马上爆满。
有网民认为,山东疫苗案之恶甚于人贩子,呼吁严惩涉事责任人以及问责有关部门。
网民“CYCHENG”说,这个比人贩子还可恨,赚这种钱的人简直没有人性。
网民“忄在旅途”说,对贩卖这些毒疫苗的人,不杀不足以平民愤!对这些收售黑疫苗的企业应严厉查封,罚款到破产并不得再次经营。对涉案的公职人员开除查办,对涉案的企业、人员罚到倾家荡产还要坐牢。
网民“光远看经济”说,山东疫苗事件丧尽天良,令人震惊!要严惩的不仅是疫苗贩子,更要严惩相关机构的勾结者。出现如此重大事件,必须有人承担责任。
网民反思山东疫苗案暴露出多个监管漏洞,背后利益链条亟待彻查,地方部门创收问题不容忽视。
综合来看,山东疫苗案多个监管问题:一是用近效期疫苗来顶包常效期疫苗;二是运输过程中没有经过合格冷链;三是个人没有经营疫苗生意的资质;四是庞某在缓刑期内如何能作案;五是药监码制度并没有落实到位,也没有发挥作用。
网民“过客匆匆”说,黑市与正常渠道的价格差距巨大是造成此次事件的主要原因!应查一下利益链条,卫计、药监、税务、招标、医院等多个部门,可谓特别庞大。
还有业内人士称,对很多县级疾控中心和乡镇接种单位来说,二类疫苗是重要的创收手段,所以价格低就成了某些企业在基层推销的“杀手锏”。在这样的背景下,两者的利益趋于一致,为了钱,疫苗安全就有可能被牺牲掉。
网民呼吁,进一步优化监管体制机制,营造良好舆论监督环境,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。
媒体人仲鸣认为,目前的由药监部门监管疾控部门主导的分发配送过程的制度设计,也有Bug。按行政级别设计,地方药监局往往比主管疾控中心的地方卫计部门低半级。这也导致药监系统监管很难深入疾控体系内部。要改变该局面,理顺责任层级、提升外部监管的有效性不可或缺。
财新网记者赵晗认为,这种“管不了”的尴尬还体现在疫苗的使用管理上,卫计委系统往往有各种内部方针标准。当绝大多数疫苗进入卫计系统主管的疾控体系之后,各个省市的药监局就难以再深入监督,止步于墙外。
网民“冯立果央企观察”认为,疫苗之殇,是监管之殇、媒体管制之殇。除了监管部门需要依法履职外,此事件表明,社会监督特别是媒体监督也不可或缺。
□媒体评论摘要
新华社:没有疫苗世界会怎样?
山东疫苗案暴露出来的不是疫苗之殇,而是非法经营、监管不力的问题。但是这次事件还是会影响社会公众对接种疫苗的信心。相关职能部门应恪守职责,依法加强疫苗生产、流通、购销、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监管,确保疫苗安全,老百姓才能放心地接种,毕竟接种疫苗是利己利社会的事情。
新京报:将山东疫苗案全链条纳入法治规制
在我国疫苗市场年估值约90亿至200亿元的语境下,山东疫苗案涉案金额高达5.7亿元,说其是疫苗领域的“惊涛骇案”,并不过分。虽然这5.7亿不意味着相同价值的疫苗都已流入市场,也并非在一年内发生,但虑及失效疫苗的风险,还有其数量和流向难以精准追溯,引发的舆论公愤之多,可以想见。在此情境下,也只有将该案全面纳入法治轨道,才能抚平公众的愤慨和焦虑情绪。而这里的“法治”,不止包括要对案中每个涉案者都依法溯责,还包括有关方面在后续的信息公开和赔偿环节要尽到法定责任。
人民日报评论微信公号:建议明确并试点“食药警察”制
建议以此次事件为政策窗口,秉持“最小折腾,最稳路径,最大改善”的原则,从制度层面明确“食药警察”队伍。一方面,新队伍不新增行政编制,可通过现有食药稽查人员转换身份或公安民警转任岗位来实现。另一方面政策可先在国家和省级层面试点,待时机成熟后再向市县和基层延伸。尤为重要的是,改革最终目的是突破单一行政监管的传统模式,综合运用刑事司法等手段治理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,真正落实用“四个最严”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。
新京报:用专业信息让民众免于“疫苗恐慌”
就危机应对而言,当下跟溯源一样不可忽略的,是给公众及时“接种”对疫苗恐慌免疫的“信息疫苗”,尽力打消他们在“不知情”和涉医药安全信息敏感包夹下的焦虑。这里的信息,指的是包括具体案情、问题疫苗危害和追查问责在内专业权威并敞开的信息;而官方也有义务主动、多渠道发布这些信息。这其中就包括对该事件中“疫苗”的问题界定。其次,对于问题疫苗危害程度的官方有效科普,也很重要。而更重要的,是要及时厘清问题疫苗闭环型的流转全过程,还有对受害者展开按图索骥式摸底排查,并尽早制订救助补偿的善后方案。
□新华网“舆情在线”点评
本是一年前发生的旧案。此时在舆论场走热,也引发了舆论的多重解读。在社会转型期,旧闻“常说常新”也是一个规律性的现象。这一旧案的走热,不但让不少以往的相关案件(山西疫苗事件)和报道(财新记者郭现中2013年的《疫苗之殇》)从网民记忆深处走来,而且这一旧案本身也存在不少炒点。
除了事件本身关涉较多的百姓与家庭外,这种“迟来”的炒作也被从技术上解读为信息公布的迟缓。而在信息没有充分流动的前提下,与此相关的维稳、部门政绩等也成为舆论衍生的子话题。而舆论曝光后,相关部门的“雷厉风行”,似乎也从另一个方面佐证了这一点。
还有,尽管一些媒体的报道被认为不够专业和严谨,甚至被认为有推波助澜、加剧公众恐慌的嫌疑,但这些并不能增加推迟公开的合理性。“比贩毒还人渣”、“超级恐怖事件”、“比人贩子还狠”等,固然表明了公众的恐慌,同时也更鲜明地传达了公众的期待与对该事件的态度。而且,优化舆论监督生态、加大监督力度也是网民的重要诉求之一。在更为有序的舆论环境中,让各媒体围绕真相竞争,才是矫正舆论走偏的有效途径。
作为一个发生频次较高、涉及人群又多的老问题,疫苗事件的影响往往不限于个案,成为表征社会问题的重要标签之一。山东疫苗案曝光后,就有观点称,“只想说现在社会怎么了?衣食住行没有不掺假的。大人用到假的也就算了,现在就连娃娃的都不放过!”,“在山东疫苗案面前,所有的成就成绩、所有的道德信仰、所有的赌咒发誓统统轰然倒塌”等。这种“抱怨式表达”确实不够理性,但也要看到,如果个案中不能采取有效措施以消解这种消极情绪,那么,久而久之,这种“抱怨式表达”就会通过多个事件的累积,而成为不少网民认识世界的基本模式,在很多程度上左右着网民的认知。
因此,善后问题至关重要。面对舆论狂潮,一方面,有关部门要及时回应释疑;另一方面,针对涉事人群,更要有说服力的举措,重塑网民希望,改变“情绪式认知”惯性。具体来说,涉事疫苗的具体流向、已注射非法疫苗的宝宝怎么检查、相关部门将如何干预、存在的贪腐渎职等问题,都需要给公众一个明明白白的答案。